致規劃署署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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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有關 西貢大浪灣規劃草圖(Outline Zoning Plan No.S/SK-TLW/1) 反對書第1,2,3及5號。保留西貢大浪灣現有風貌
本人對政府於2000年4月20日刊登憲報的城巿規劃委員會對西貢大浪灣規劃圖則 (Outline Zoning Plan No.S/SK-TLW/1).內容作出意見。
一、 應保留獨特氣息
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,已有很多的地方發展起來,一些未有發展的地區(例如西貢大浪灣),卻難得地保留舊有的風貌,這些風貌,包括自然生態,舊有農村特色,低污染環境,吸引的自然景觀,與及全港幾百萬人消閒,接觸大自然的「後花園」。
二、 應作策略性發展
政府規劃用地時,應容許某些地區作發展,但亦要保留一些獨特的地方,保育其既有特式,外國很多國家均有此等規劃策略,亦避免了一些破壞性發展。
三、 反對該區發展的人士意見
規劃署在八月的初期報告中,詳列4份反對意見的內容,反對者的基本論調如下
1. 政府設立過大的鄉村發展區。
2. 370座丁屋將破壞附近保育區"CA"及特殊科學價值區"SSSI"。
3. 跟據香港大學的研究,這區河道有很多的生物品種,有須要作出保育。
4. 應防止投資性房地產項目在這區進行。
5. 對區內具歷史價值的房屋應作進一步保證
6. 建議全村遷移到其他地方。
7. 建議禁止興建丁屋。
8. 建議設立「具歷史價值」的劃區。
9. 建議將「鄉村式發展」轉為「保護區」。
10. 要求政府先作評估保育環境。
四、 就各項影響作出解決方案或建議
規劃署期實亦很掌握反對的理由,但卻不很重視這些理據,並未就各項影響作出解決方案或建議,只指出現有規例未能處理這些問題,草草結論不會進行修訂。作為規劃署官員,碰到問題不作進一步切法解決,未免有失職之嫌。
五、 政府應先作研究
報告亦指反對人士未有作出更詳細的建議式資料。這論點根本本末倒置,規劃時遇上這些問題,就應進一步作研究,作出詳細建議及資料提供,而不是對這些論點作忽視處理。政府應在這階段,邀請專業人工作進一步評估,才作出決議。
六、 欠缺長遠眼光
規劃署根據現有估計,計算未來十年會滿足370個(座)丁屋的申請,這是否意味再過十年後會有更多的人會聚居這裏。一旦規劃署開出此缺口,長遠來說必定破壞這地區的風貌。
七、 應保留培育所
由於這地區地理位置,與及天然環境,極之適合作各種的培訓。每年為數很多的團體活動在此進行,假若這區發展後,隨生態環境及私人空間等原因,培訓的所很自然的委縮。
上述七項的意見請閣下進一步研究,由於有不少公眾人仕享用這地區,亦有不少公眾人仕未能知悉這地區的發展,故建議延長時間諮詢公眾人士的意見。有關部門亦可趁此作出深入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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